101年度高屏地區攝影團體新春聯誼攝影比賽簡章
一、 主 旨:為提倡正當休閒活動,促進各攝影團體之情感交流,提升攝影技術,特舉辦本比賽。
二、 主辦單位:高雄市師大攝影學會。
三、 協辦單位:六六攝影學會、台灣攝影風俱樂部、屏東縣單鏡頭攝影學會、屏東縣攝影學會、高雄市6x6攝影學會、高雄市高青攝影學會、高雄市攝影學會、高雄市壽山攝影學會、高雄沙風暴攝影研究會、高雄市高縣攝影學會、高雄市攝影教育學會、高雄空大攝影社、中華玩美攝影協會、九六攝影學會。
四、 題 材:限當日配有主辦單位指定標誌之模特兒,並在主辦單位選定之活動範圍內拍攝之人像作品。
五、 活動日期:101年3月11日(星期日)下午1:00~5:00。
六、 活動地點:高雄市立美術館。
七、 活動流程:
內容 | 各會報到 | 貴賓介紹及合照 | 攝影活動 | 各會理事長、總幹事會議 |
時間 | 13:00~13:30 | 13:30~14:00 | 14:00~17:00 | 14:00~15:00 |
八、 作品規格:長邊7吋之彩色、黑白照片(禁止畫邊線、留邊或改變攝影背景狀態之所謂的電腦合成影像處理、連作不收),比賽前對有合成疑慮之作品由主辦單位先行挑選出,交由評審團審查,未符合規定者,取消該作品參賽資格。每人限10張以內。
九、 收件日期:至101年4月6日 止(以郵戳為憑)。
十、 收件地點:高雄市左營區自由二路6巷69號6F 總幹事 李進發 收,電話:0921-239103。
十一、 評審日期:訂於101年4月11日(星期三)18:30,假高雄市師範大學教育大樓地下室多功能視聽教室公開評審,歡迎參觀。
十二、 頒 獎:5月16日(星期三)20:00, 於高雄市師範大學教育大樓地下室多功能視聽教室舉行頒獎。
十三、 獎勵辦法:金牌獎 1名:獨得獎金5,000元、獎狀乙只。
銀牌獎 2名:獨得獎金3,000元、獎狀乙只。
銅牌獎 3名:獨得獎金1,500元、獎狀乙只。
優選獎15名:獨得獎金 500元、獎狀乙只。
佳作獎50名:各得獎狀乙紙。
十四、 附 則:
1. 金、銀、銅牌獎每人限得乙獎。
2. 優選獎每人限得乙獎。
3. 參賽作品背面請註明所屬社團名稱、姓名、題名,每人限代表一個團體,違者取消參賽資格,不得異議。
4.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所創作,不得有冒名、借名投件。違者,經查證屬實,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勵,不得異議。
5.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,轉贈模特兒。
6.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利刊登於雜誌、網站、公開展覽,不另給酬。
7.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。
8. 得獎成績將於評審後公佈在高雄市師大攝影學會網站(http://gostarphoto.com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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