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空中大學高雄中心攝影社101年攝影比賽簡章
1. 主 旨: 為慶祝本校26週年校慶,增進社員相互間切磋砥礪,以達
技藝之提昇,並凝聚社團向心力。
2. 參加資格:凡本中心師生及攝影社社員均歡迎寄件參加。
3. 題 材:不限,但不得違背善良風俗。
4. 作品規格:以5×7為限彩色、黑白均可,連作需自行黏妥,否則不予評審。
5. 參加張數:每人最多15張。
6. 收件日期:民國101年10月01日PM6:40以前送達評審地點為準。
7. 收件地點:高雄市前鎮區草衙二路449巷13弄2號 陳宗煌先生 收
(或於評審當日PM6:40前,請直接繳交至評審地點)
8 .評審日期:民國101年10月01日PM7:00
9. 評審地點:高雄中心綜合大樓高雄市前金區河南二路196號
(高雄市立七賢國中綜合大樓二樓教室)
10.報 名 處: 社 長 :簡琇娟 0989-903023
副 社 長:李鴻隆 0928-397390
顧 問 :陳宗煌 0910-809438
11.獎勵辦法: 金牌獎 一名 獨得16G SD記憶卡乙枚 獎狀乙張。
銀牌獎 一名 獨得 16G隨身碟乙枚 獎狀乙張。
銅牌獎一名 獨得 8G隨身碟乙枚 獎狀乙張。
優 選 五名 獨得 4G隨身碟乙枚 獎狀乙張。
佳 作 十名 獨得 DVD光碟片20片 獎狀乙張。
參加獎:凡投件參加比賽未得獎者皆贈送精美禮品一份
附註:
一銅牌獎(含)以上,每人限得乙獎。優選每人限得乙張及佳作每人限得二張。
二 照片背面請著名作者姓名、題名、學號、電話。
三 未入選作品於評審完一個月內自行取回,逾期者以捐本社為是。
四 優選以上作品請沖洗(12×15)裱框,於校慶時參展,結束後自行至社團取回,逾期不負保管責任。
五 參加本比賽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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